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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类保镖美女总裁爱上我朗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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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三章 :三龙堂(七)(第1页)

    "知道,知道,不敢了,我以后让他们那条街都不准再去了,谁去我打断谁的腿"刀疤男再次入小鸡嘬米般的点头。    "记住了,你和她,今天晚上我来过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好了,你们可以继续了"叶凌天笑了笑,转身往外走了出去。打开门,随后下了楼,再次从围墙便翻了出去,依旧走的巷子,然后上了车,把车开了回去。    "报警,报警"女人等到叶凌天一走,立即去找自己的手机。    "你他妈的干嘛啊"刀疤男呵斥着。    "报警啊,报警抓他,他是个恶魔"女人一边摁着手机一边道。    刀疤男吓的一把冲过去抢过手机,然后一巴掌打在女人脸上把女人打翻在地,骂着:"你个婊子,你想害死我啊,你是见我不死你不安心是吧你自己要死别拉着我。还报警,报警有什么用抓得到他吗他犯了什么罪再说了,我这样的人报警有人会信我的话吗惹恼了他,我们俩真的会死,真他妈的个婊子。你他妈的不是跟我没任何关系吗你不是不认识我吗那你他妈的怎么光着身子在我床上",    刀疤男狠狠地在女人身上踢了一脚,他把一肚子的火气都发在了女人身上,对于叶凌天他是半点脾气都没有了,不是没有,而是不敢。他非常清楚,叶凌天肯定不是一般人,在他的想法当中,叶凌天肯定也是道上的人,而且,一定是个杀人犯,这种人他以前见过一个,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那是一个跟着他以前一个大哥混的时候见到的,那人杀人就像是走路不小心踩死一只蚂蚁一样的轻松自然,每次见到那人刀疤男都是发自内心的觉得恐惧,生怕一个不好就被对方用匕首给扎死了。只是后来那人直接被公安给当场击毙了。而今天见到叶凌天,他再次有了看到那人的感觉,所以,他深深的相信,叶凌天就是和那人一样的人,是一个他绝对惹不起也不敢惹的人。所以,他连对叶凌天的恨都不敢再有。    至于刀疤男心里是怎么想叶凌天倒是不是很关心,对于这种小混混吓唬一下也就行了,如果刀疤男真的还准备要干什么,叶凌天真的准备动手了。他自己倒是无所谓,但是他不能让叶霜有危险,即使他杀了刀疤男自己选择去自首他最终也是会选择这么做的,总之,他不会让叶霜有任何的危险。    回到宿舍之后,叶凌天把挖耳勺继续放进柜子里,然后倒头便睡了。    第二天上午,叶凌天就接到了李雨欣的电话,李雨欣给叶凌天打电话的时候,叶凌天才刚刚起来,正往店里去。    "叶凌天,我跟你说,你们店里的事,我今天上午找了我爸,让我爸给你们区的领导打了招呼,让你们那的派出所重点照顾一下你的店。派出所总是有办法针对这些人的,起码只要派出所给他们打个招呼这些人绝对不敢再去你们店里闹事了。你应该可以安心做生意了,你别怪我自作主张,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解决办法了。如果,他们再去你告诉我,我再帮你想办法"李雨欣直接对叶凌天说着。    叶凌天愣了愣,脑袋里面思索了一下,随后说道:"这样啊,那真是谢谢你。你代我给你爸爸说声谢谢吧,很感谢他能够帮我这个忙"。    "那行吧,就这样,有什么事你给我打电话就成了。我这边要进去开会了,就不说了,拜拜"李雨欣说完之后就挂断了电话。    叶凌天对着电话笑了笑,说实在的,李雨欣的这个办法要远比叶凌天的办法好很多。只是,叶凌天最后笑了笑,自己似乎又欠了李雨欣一个人情。    回到店里,新来的收银员已经在店里面等着叶凌天了。这个收银员是早几天看到叶凌天放在门口的招聘牌之后自己进来问的。一个女孩子,年纪不大,也就是二十岁的样子,问过之后王文超知道,女孩高中毕业,没有上大学,是个农村孩子,来东海市之前是在家乡市里一家超市里面当收银员,干了两年,觉得薪水太低,想出来闯一闯,就来到了东海市。路过这边的时候正巧看到了叶凌天放在门口的招聘牌就进来了。叶凌天简单的看了看,最后便同意了,给了女孩三千一个月的工资,另外每个月还有奖金,吃住都在由店里面负责,女孩听到这个条件之后非常满意。叶凌天让她这个月一号也就是今天直接过来上班。让她想跟着叶霜学两天,等到自己全部熟悉了之后再正式上手。因为对方正巧是有过在超市收银的经验,所以叶凌天想也就不需要有太多培训的。    叶凌天叫过叶霜,让叶霜这两天去教这个女孩,把女孩教会了自己就休息,以后就不用再来店里面忙了。让她在家里休息一段时间准备开学。    随后,叶凌天把每天进货的钱给两位送货的老板付了,便出门,没有开车,而是直接去了旁边不远处一家卖电动摩托车的店里,买了一辆电动摩托车。对于叶凌天来说,这东西要远比小车方便。不堵车,也不用四处找停车位,想到哪就到哪,最重要的是省钱,而且环保。许晓晴的车停在他店门口,他几乎没开过两次,能走路的地方基本走路,只是因为在像东海市这种交通拥堵的城市里,开车不仅不是省时的交通方式,反而是最为浪费时间的。但是,他每天需要走的地方实际上挺多的,比如来回往返与店里与宿舍,比如每天都去银行存一次钱,而银行离他的店算不上远,但是也不近,走路要十几分钟,不是很方便,而且每天接送叶霜也需要用车,走路要十来分钟也不算近。想来想去,叶凌天最后还是觉得买个电动摩托车最为划算。